问题 | 2021年北京地铁带酒规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2020年5月1日起,北京市轨道交通将迎来新版案件标准。记者从北京公交警方获悉,实行了5年的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将更新为《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并于5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2020修订版)》对部分物品提出了更高的安检要求,“原来的‘禁限带目录’中可以携带5个打火机进站,现在已经修订为只能携带两个。以前乘客可以携带10盒(200根)火柴,现在修订为两盒。对于喜欢携带白酒的乘客,以前规定限制携带超过2000毫升的白酒,在新版规定中已经取消关于白酒的限制条款,但携带量仍要符合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制定的《北京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对携带行李的体积要求。“在实现与铁路标准相统一的同时,也为乘客春节出行、串亲访友带来方便。”任鹏说,2020年5月1日在北京地铁内将实行这一新的规定,乘客可以在地铁站内查询相关细节。 法律依据:《北京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物品目录》 第四类 易燃易爆品类 (一)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及其专用容器。 (二)易燃液体: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及其专用容器。 (三)易燃固体: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 (四)自燃物品: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 (五)遇湿易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 (六)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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