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货物合同中托运人应该注意哪些 |
释义 | 货物合同中托运人要注意如下: 1、托运人关于承运人的主体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进行必要的审查和了解; 2、托运人应当对托运单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 3、托运人必须在托运的货件上标明发站、到站和托运人、收货人的单位、姓名和地址,按照国家规定标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 4、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照料、监护的货物,应由托运人指派押运员押运; 5、托运货物内不得夹带国家禁止运输、限制运输物品和危险物品。 一、签订运输合同的过程有哪些 签订运输合同的过程如下: 1、合同提交审查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审批表中填写相关合同草案和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原始资料,并办理审批手续; 2、部门审核; 3、法务审查; 4、管理审查; 5、签字备案; 6、其他与合同审批流转有关的人员应在合同审批表上签署具体意见。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二、什么是国际公路运输合同 有下列内容: 1.运单的签发日期和地点。 2.托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3.承运人的名称和地址。 4.货物接管地点、日期以及指定的交货地点。 5.收货人的名称和地址。 6.货物品名和包装方法,如属危险货物,应说明其基本性质。 7.货物件数、特征标志和号码。 8.货物毛重或以其他方式表示的量化指标。 9.与运输有关的费用。 10.办理海关手续和其他手续所必须的托运人的通知。 11.货物价值。 12.托运人关于货物保险给予承运人的指示。 13.交付承运人的单据清单。 14.运输起止期限。 15.双方权利义务。 16.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一条 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对检验货物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检验货物。收货人在约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的初步证据。 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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