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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期间是否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
释义
    法律分析:被行政拘留过还是可以报考公务员的。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一般只有受过刑事处罚的才不符合公务员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行政拘留后还能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吗?
    法律分析:被行政拘留过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可以报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请问被行政拘留后还能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吗?
    法律分析:被行政拘留过还可以报考公务员。行政拘留属于治安处罚,不是刑事处罚,可以报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爸爸被行政拘留,会影响我以后考公务员吗?
    法律分析:不影响。招考公务员,要依据法律的规定,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该法有如下规定: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一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行政拘留的人会影响子女申请公务员吗?
    法律分析:如果是行政拘留,除了极少一部分岗位会影响,大多数不影响。要是刑事拘留,则子女不允许报考公务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第二十六条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公务员面试只要被行政拘留,就无法通过
    行政拘留过的人可以考公务员,但是考警察政审就无法通过了。行政拘留不属于刑事犯罪,对于一般公务员岗位来说,政审没有那么严格。若是考警察岗位,行政拘留则属于重大污点,政审不予通过。行政拘留会有案底,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留下案底记入档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六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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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4: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