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先领结婚证,还是先迁户口? |
释义 | 结婚证和户口迁移的先后顺序并不重要,双方可以选择在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对于农村人口迁户口和市内户口迁入,所需的手续基本相同。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有不一致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登记档案不一致时,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先办结婚证。先迁户口还是先办结婚证还是先领证基本上差不多,都是可以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用担心要两处都跑的问题,而且领结婚证后也可以选择户口保持原样不做迁移,两者之间不存在任何矛盾。想把户口迁移到单位所在地,在领了结婚证之后迁户口和没领结婚证之前迁也没有多大的差别,需要办理的手续都差不多。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书(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扩展资料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结语 办理结婚证和迁户口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先后顺序,两者之间并无冲突。对于想要迁户口到单位所在地的人来说,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迁户口和在未领取结婚证之前迁户口的手续都相差无几。对于外埠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的情况,需要提供一系列证明材料。而对于市内户口迁入的情况,需要携带相应的证明证件到目标地派出所办理手续。此外,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若信息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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