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来水取水点周围多少米严禁 |
释义 | 法律分析: 饮用水水源的水域保护区分为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取水点周围半径100米内的水域为一级保护区。取水点至上游1000米、至沿岸、到中泓线的水域内且在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为二级保护区。取水点上游1000米至5000米的水域为准保护区。 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 第六条 国家实行有利于城市供水事业发展的政策,鼓励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供水的现代化水平。 第七条 国务院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供水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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