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不论工作几天,只要劳动者提供劳动了,单位就应当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公司不支付 工资 的,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 投诉。 法律客观: 《 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 赔偿金 :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 解除劳动合同 后,未依照本 法规 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