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讲,内退人员与新的单位形成的为劳务关系。内退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并由原单位发放工资并交纳社会保险,其本人不再去原单位上班,时间可以自由支配。《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九条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