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土地连续两年不耕种可以收回。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的受让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承包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流转合同,发包方可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土地连续两年不耕种可以收回。根据法律规定,土地经营权受让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承包方可以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如果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 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二)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 (三)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 (四)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