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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占有与持有的区别
释义
    

法律主观:
    


    一、占有与持有的区别
    占有 首先是经验性的实证概念,表达了对物事实上的控制支配状态。而构成占有,需要有特定的具有权利能力和自然意思能力的主体、有作为有体物的客体以及体素和心素要件。
    占有权是指对财产实际掌握、掌控的权利。占有权是行使物的使用前提,是所有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占有权可以根据所有人的意志和利益分离出去,由非所有人享有。
    二、占有的法律特征
    (一)占有是一种法律保护的事实状态。占有不是一种权利,只是一种事实状态。这种事实状态就是一种对物的实际控制。 物权 法对其规定,并对这种事实状态予以法律保护,使其具有准物权的性质。
    (二)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占有的对象仅限于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但须注意的是这里的物并非必须是独立的物,对某一独力物的某一部分亦可成立占有。
    (三)占有是对物具有事实上的管领力。这种管领力,就是对物具有实际的控制和支配能力。空间、时间和法律上的结合是判断事实上管领力的标准。空间上的结合表明特定物在特定人的控制下,时间上的结合要求这种控制有一定的连续性,法律上的结合强调控制的效力而非直接控制。
    三、占有权的分类
    占有权就是指事实上的控制权。
    控制有事实控制和名义控制。事实控制就是指实际控制方,分为合法控制和非法控制,有权控制和无权控制。
    名义控制就是指物在所有人控制范围内,其通过一定行为就能行使所有权中的全部四项权能。
    比如租赁物,承租方就是事实上的合法,有权控制。而出租方就是名义控制,可以通过解除 合同 等方式行使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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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3:3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