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深圳最新政策: 1、被投靠人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房产的; 2、申请人男方需满60周岁、女方需满55周岁,夫妻双方须一并提出申请(未婚、离异或丧偶除外); 3、被投靠人须属本市家庭户成员之一; 4、若申请人配偶已入户本市的,须按照夫妻投靠条件和要求办理随迁,不能按子女随迁; 5、若申请人配偶长期在国(境)外居住,但未取得居留身份的,应一并申请随迁。但是配偶系外国籍公民,港、澳、台、侨人员的,可单独申请; 6、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无犯罪史。 随迁申请人所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 3、被投靠人户口簿; 4、被投靠人身份证; 5、结婚证; 6、子女随迁需提供出生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