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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川新农村建设房屋补偿标准
释义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土资源部、最高院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农村房屋的拆迁补偿,宅基地依据所在地的综合地价进行补偿,而房屋则是按照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和户籍人口没有什么关系,一般都是按照宅基地面积来计算补偿金额的。不过需要注意的一点,每个地区对每个地区的农村宅基地的面积都有具体的规定,如果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的规定,在拆迁时,还是按照标准面积还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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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