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居间人有三项权利:请求报酬的权利,若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支付报酬;请求必要费用的权利,若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请求报酬,但可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还有其他法定权利。 法律分析 居间人的权利包括:1. 请求报酬的权利。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2. 请求必要费用的权利。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时,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按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所需的必要费用。3.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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