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港澳台签证办理流程 |
释义 | 港澳通行证办签证办理流程有以下五个 1.受理机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只需交验户口簿;军人只需交验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已向公安部门通报出境备案的人员,申请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港澳个人旅游签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其他人员,无需提交单位或派出所意见 4.提交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1份(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两张一寸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九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申请前往香港、澳门,须回答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 (二)填写申请表; (三)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澳门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的前往香港、澳门的申请,应当在六十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通知申请人。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经批准前往香港、澳门定居的内地公民,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前往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应当在前往香港、澳门之前,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香港、澳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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