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租方指的是哪一方? |
释义 | 承租方指的是使用租赁物并交付租金的一方,而出租方是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并收取租金的一方。双方都是租赁合同的主体,都需要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享有权利。 一、租赁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的区别: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委托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二、房东可以提前收房租吗 超过约定交纳房租金的时间就算违约。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 三、违建房屋出租合同无效后的索赔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承租人首先应当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 其次,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如果出租方已收取的承租方的押金等费用,应退还给承租方,对于承租方已实际使用房屋的情况,出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费。 最后,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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