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泉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2371418 鲤城区劳动监察大队:22197622 丰泽区劳动监察大队:22505371 洛江区劳动监察大队:22633822 泉港区劳动监察大队:87989377 惠安县劳动监察大队:87395672 晋江市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85665750 石狮市劳动监察大队:88732297 南安市劳动监察大队:86353092 安溪县劳动监察大队:23287823 永春县劳动监察大队:23877389 德化县劳动监察大队:23516012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22353028 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管理局:27395526 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