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户分离必须迁户口吗 |
释义 | 对于人户分离的困难家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应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申请人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加强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申请保障金待遇家庭的有关情况的核实工作。申请人居住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要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提供给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镇人民政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地点的,只能由其中一人提出申请,其他成员,应提供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关证明。 一、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是哪些 法定继承人需证明材料是: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有本市户口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已出境的,应提交护照原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居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劳资)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与被继承人及其他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信,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证明。 3.被继承人遗产的产权证明材料。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在国内死亡的,应提交医院、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户籍注销证明;在境外死亡的,庆提交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失踪或下落不明的,应提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5.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要提交死亡证明及其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北京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有哪些 北京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符合规定的标准。 一、申请经适房所需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 4、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须提供原件;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11、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购房资格登记。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购房资格登记; 2、购房申请登记。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登记的申请人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公告后,应持身份证明、《经济适用住房准予资格登记通知书》到规定地点办理购房申请登记; 3、确定入围名单。照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并将排序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4、确定选房顺序。以公开摇号方式分别确定正式入围家庭和候补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号; 5、轮候选房。正式入围申请人放弃选择的房源,由候补入围申请人按顺序递补选房。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已选定住房的申请人出具准予购买证明,申请人据此办理购房手续。 综上所述,经济适用房必须要满足相关的条件才能够进行申请,申请条件是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是5年以上的本市户籍;已婚、离异、或大于35周岁的单身,必须无房户;家庭申请,起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家庭收入低于本市平均收入的8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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