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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 小编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 成都 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法律规定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 失业保险 ,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 社保 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 失业保险金 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身份证 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户口 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 户口所在地 街道 办事 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 、 青羊区 、 金牛区 、 武侯区 、 成华区 、成都 高新区 、成都 天府新区 、 龙泉驿区 、 青白江区 、 新都区 、 温江区 、双流县、郫县、 新津县 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 、 彭州市 、 邛崃市 、 崇州市 、 金堂县 、 大邑县 、 蒲江县 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 劳动合同 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的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