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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身份证需要回老家办吗
释义
    视情况而定:
    1、第一次办理身份证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办。
    2、但已经办理过身份证,进行身份证补领、换领的,可异地办理,无需回本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且当事人无法本地办理的,可在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经该机关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后,予以送发当事人。
    异地办理身份证条件:
    1、已经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过身份证(非第一次申领);
    2、没有相貌或指纹与本人不符、不良信用记录等不符合异地办理情形;
    3、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实施异地办理服务;
    4、异地所指是跨行政辖区的,同县区不能在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公安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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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6: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