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怎么写
释义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例如姓名、性别、住所等;被申请人的名称;申请人的请求;所依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的签名、盖章和日期等重要的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
    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所、邮政编码;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邮政编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被申请人的名称;
    (三)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四)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五)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
    申请人口头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事项,当场制作行政复议申请笔录交申请人核对或者向申请人宣读,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0:5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