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和姨妈家的女儿结婚吗 |
释义 | 不可以和亲姨妈家女儿结婚,亲姨妈家女人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民法典是明确禁止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根据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违反规定的亲属结婚的,该婚姻是无效的。 一、无效婚姻有哪些表现形式 无效婚姻的表现形式如下: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法律规定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 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 下面我将针对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哪些的问题,简单分析如下:第一、直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例如:父亲与女儿,母亲与儿子,爷爷、外公与孙女,或外孙女,奶奶、外婆与孙子或外孙是禁止结婚的。第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1、源于同一父母,同一父亲或同一母亲的兄弟姊妹,这是禁止结婚的。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三、无效婚姻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婚姻,属无效婚姻: (1)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其中,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构成法律上的重婚;虽未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构成事实上的重婚。无论是法律上的重婚,还是事实上的重婚,均属无效。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禁止结婚的亲属是指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出自同一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直系血亲之外的血亲,无论辈分是否相同,都禁止结婚。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主要是表兄弟姐妹结婚。 (3)未到法定婚龄。未达到法定婚龄的是指结婚时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民法典》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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