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朋友的妈妈和我爸爸是同一个姓氏,也可以结婚吗? |
释义 | 同一姓氏可以结婚,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同姓氏的人结婚。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也就是我和妈妈是一个户口,爸爸是一个户口,我能迁到爸爸的户口吗? 法律分析:孩子户口可以迁到爸爸的户口下。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迁移。建议具体咨询当地派出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有妈妈,没有爸爸,孤儿证可以办吗? 法律分析:符合办理条件 才可以办理孤儿证,孤儿是指失去父母的儿童。凡具有本地户口、年龄未满十八周岁,失去父母,经户口所在地县民政部门审核,报市民政局认定批准后发给《孤儿证》的儿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你好!妈妈是城镇户口,爸爸是农民,能合在同一户口本上吗? 非农户口和农村户口是可以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共同居住在一个户籍所在地的,具体到门牌号,就可以立为一户,与当事人的户籍性质无关,户口性质以本人常住人口页左上角的注明为准,当然现在某些县城乡镇还存在一个户籍地址两本户口本,但那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城乡二元时期,家庭成员被公家单位录用,作为非农户口的城镇居民必须到派出所办理单独的非农户口本,因为派出所对于户籍档案是把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分开管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您好,我问一下没有领结婚证先上妈妈的户口跟爸爸姓后妈妈和孩子搬到爸爸的户口需要亲子鉴定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上男方户口需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对于孩子上户口的,需要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父母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请教一下,我再婚后,其中一个儿子跟随我,监护人也是我,我和我儿子都同意我儿子的姓氏改为我现任的老公的姓氏可以吗前夫有权阻止吗? 离婚后监护人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后可以给孩子改姓。离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子女姓名,私自更改子女姓氏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公安部门办理变更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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