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按照以下方式解决: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工资; 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4、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或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处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相应工资; 5、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或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