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弥补亏损最长不得超过几年 |
释义 | 弥补亏损最长不得超过5年。 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当年纳税年度内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弥补前五年的亏损总额,无论前五年是否发生全部亏损,本年度的收入只能弥补此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额。 弥补亏损是中国国营企业发生亏损时,由国家预算或上级部门拨款弥补的部分。国营企业的计划亏损由国家在当月一次或分次拨款弥补;超计划亏损以及经营性亏损,须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说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由国家弥补。 弥补亏损的流程具体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四《税前弥补亏损明细表》; 2、《企业年度亏损或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 3、属于弥补亏损的另报送《弥补亏损台帐》复印件。具体办理指引,可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了解。 综上所述,企业出现亏损需要弥补时,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弥补,但是最长不能超过五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 第一百二十八条 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告和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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