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旅行社不签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旅游合同是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印发的由游客和旅行社共同签署的用来约束双方的范本合同。 倘若旅行社不签合同,你可以做以下处理。 1、如果旅游尚未出发,和旅行社取得联系并要求签署旅游合同。如果旅行社不同意签署旅游合同:你有2种选择: 选择其他旅行社安排出行计划 坚持要在此旅行社报团,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拨打当地旅游局电话举报。 如果旅行社同意签署合同你也愿意在该社报团,那就正常签署旅行合同。 2、如果旅游已经出发的情况下,如果担心旅途中有什么不可预知的情况发生,也可以要求旅行社签署旅行合同。如果旅行社拒不签署的情况下,保留好出行交费的凭证,向当地旅游局举报。 3、如果是旅游已经完成的情况下。没有什么不满意的情况下,签署也罢不签署也罢都无所谓了;如果有不满意的情况又在和旅行社协商无法达到赔偿一致的情况下:凭保留好的一切凭据到当地旅游局去做投诉;但没有相关凭证的情况下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一、旅行社的告知义务包含什么 旅行社的告知义务包含如下内容: 1、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2、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3、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4、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6、在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上述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二、旅客如何维权? 旅游者有两种维权途径可供选择! 1、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监所提出赔偿请求 旅游者请求赔偿可向旅游质监所递交写明下列要件的赔偿请求书:请求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及联络方式;侵权旅行社的名称、参加旅行团的团名及出发日期;赔偿的要求及理由;有关证据材料。质监所接到投诉后,经审核认为不符合受理范围的,应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知请求人。 对符合条件的赔偿请求,质监所应要求侵权方对案情进行调查核实,主动与赔偿请求人协商解决纠纷,在自愿的前提下达成协议。对协商处理失败的,质监所应提出赔偿处理意见,责成侵权方对游客进行赔偿,或直接动用该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对游客进行赔偿。 如果旅游者对质监所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质监所所属旅游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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