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里面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能更改么 |
释义 |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后更改是否可行,要根据想要更改的时间而定: 1、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登记前的,可以更改的; 2、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并且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一般不可以更改,除非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协议书已被写可以反悔吗 签了离婚协议书,在登记离婚手续未完成前可以反悔。但是在完成离婚登记后,离婚协议生效,不能随意反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以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财产重新分割时应遵循哪些条件 重新分割财产要把握的条件有: 1、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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