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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绿化区域私人种树违法吗
释义
    这要视具体情况来判定。第一,公共区域肯定是不允许私人来种树的,除非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才可以;第二,物业公司也没有任何权利擅自改变公共区域的用途,除非经过业主大会讨论通过才允许。
    一、开发商是否应当支付物业费?
    开发商保留的一幢楼是开发商于小区建设时统一立项开发建造,并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包括该幢楼在内的房产产权证的。同时,该幢楼的位置也坐落于该小区内,与小区内其他物业共同形成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因此,开发商名下的房产应与其他房产为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所有业主均具有约束力。鼎盛物业公司与小区业主大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该小区内的业主均具有约束力,开发商作为该幢楼的产权人也为该小区业主,理应受鼎盛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因此,开发商应当支付物业费。
    二、业委会有权决定停车方式吗
    业委会有权利决定停车方式。对于小区内业主共有部分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停车该不该收费、收益的归属、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停车应不应该收费等问题应该由业主通过业主大会来讨论决定,小区物业无权对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可不可以停车等属于业主享有权利的问题作出决定,但是小区物业可以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相应的管理。
    三、业主占用公共区域法律
    小区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区域,既是一种违反管理规约的违约行为,同时也是一种违反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违法行为。物业公司有权代表全体业主提起诉讼要求违法、违约业主停止对公共区域的侵占,这既是物业公司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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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