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负数的发票不是相当于作废。负数的发票能否作废有两种情况: 1、开错了,或过期了的情况可以作废; 2、如果是作为对冲的负数发票,是要入账的,不可以作废。 负数的发票一般在发生退货、开票有误、发生销售折让等情况,且发票已跨月,买卖双方所开的发票已申报纳税,无法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只能到税务部门申请开具负数发票来冲回之前所开的发票。如果是本月开出的发票,只要收回发票联和抵扣联,把发票作废就行,不要开负数发票。负数发票可以作废重开。信息表开具错误,负数发票开具正确,导致负数发票开具与信息表不对应的,税务端系统会提示核销不通过,企业无法进行正常申报。这种情况下需要提请税务机关进行信息表修正,将错误的信息表编号修正为正确的编号,使得企业可以正常申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