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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两个人离婚父母的财产要分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要分割共同财产。婚前财产不需要分割。法律规定,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收入;,(三)知识产权收入;,(四)继承的或者捐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五)共同所有的其他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配偶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未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照顾儿童和妇女的权利。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此外,如果夫妇在离婚时有债务,债务必须分割和偿还。但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般是夫妻共同生活所使用的债务,单独使用时需要偿还,不需要偿还。,判断原则。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一)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二)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三)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的可能性很小,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_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四)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3、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4、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按照1、至3、的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七)对房屋增值部分的处理。,房地产因其土地的少有性,使得其与其他的商品不同,一般商品随使用时间的增加而贬职,而房地产有可能因种种原因增值,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增值部分因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原始部分属于拥有产权的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八)对生活困难方的帮助。,离婚时候一方如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属于生活苦难人员,另外一方要对其进行帮助,换句话说就是如离婚后一方无经济能力租赁房屋的,仍可以居住在离婚前的房屋内。,(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不能分割。,比如说,借的别人的房屋居住就不能分割。在对房子进行分割的时候由于这属于不动产,在分割的时候就比较特殊,其中一方实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需要对另一方折价做出补偿。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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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2:2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