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发票的抬头,就是“购物人名称”。如自己购买,就写自己的名字。如单位购买,报销,就写单位名称。种类分为:商业发票:抬头是买方,即收货人;海运提单:抬头就是toorderof,一般是收货人,即买方,也有空白抬头的,还有来人抬头的;汇票:三种:限制性抬头,指示性抬头,持票人抬头的抬头人都是卖方或其指定收款人;支票:抬头是收款人。信用证:不讲抬头,只讲受益人和开证人。限制性抬头是指仅限于交付款项给收款人,不得转让。出票人开立限制性抬头的汇票,是不愿使汇票流入第三者手中。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第九条为:“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