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只要个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体检各方面条件合格,经过政治审查之后,是可以当兵的。 政治审查简称政审,主要考察对方本人是否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言行的; 2、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5、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只要母亲没有违反政治审查中,关于亲属的相关规定,都是可以通过的,体检合格后,是可以参军的。 法律依据: 《征兵工作条例》 第十三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安排和要求,对本单位和本地区的应征公民,进行体格目测、病史调查和政治、文化初步审查,选定政治思想好、身体好、文化程度高的应征公民为当年预定征集的对象,并通知本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