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满18周岁的公民更改姓名需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可变更;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但如有正当理由可本人提出申请,需提供单位证明和居委会证明。 法律分析 可以。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的,要有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拓展延伸 更改已起名字的法律程序和要求。 更改已起名字的法律程序和要求涉及一系列步骤和规定。首先,需要向当地政府部门提交申请,包括提供详细的个人身份信息和原始名字。接下来,根据当地法律,可能需要进行公告或公示程序,以便任何有异议的人提出反对意见。如果没有异议,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时间后获得法律批准,然后进行相应的更名手续,包括修改身份证、护照和其他相关文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和支持。 结语 更改姓名的法律程序和要求需要遵守一系列步骤,包括提供详细身份信息、申请书面审批等。对未满18周岁的公民,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申请;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需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此外,还需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公告程序和法律规定。建议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程序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