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需要隔离。 “绿码”应用范围: 市民进入村(小区)、学校、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菜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民宿、金融经营网点、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办公楼、工厂、公园等,以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应使用“宁波全域一码通”。 市民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应使用“宁波全域一码通”。 疫情高风险或较高风险乡镇(街道),按照属地党委政府通告要求执行,可暂不使用“宁波全域一码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