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医保不交了,如果达到一定期限的,则社保经办机构等机构可以暂停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在参保人员或者其所在的单位及时补缴,并且满一定期限后,才可以再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