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过错赔偿分为两类: 一、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分割更多财产; 二、当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财产不足以补偿时,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赔偿。下列情形之一,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配偶与别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离婚过错赔偿分为两类:一是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向无过错方分割更多财产,这是当前审判实践的做法;第二,当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财产不足以补偿时,过错方以自己的财产向无过错方赔偿。本法没有采用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过错原则,即在共同财产分割中不考虑离婚的个人责任,而是采用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