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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释义
    1、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3、产品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或技术文件;
    4、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产品质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5、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
    6、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及质量体系。
    一、质量监督局查什么网上
    质量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区域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上级质量监督部门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上级质量监督部门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先办营业执照还是先办卫生许可证?
    先办卫生许可证。如果你的店经营范围中包含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项目,那你就应该先到工商局做一个名称登记;
    拿到名称登记核准通知书之后,去卫生局办理卫生许可证,拿到卫生许可证之后,再回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一、办证顺序:申报图纸(同时准备所需材料)审查图纸及相关材料现场验收合格后申报材料;10个工作日领取卫生许可证。
    二、申办卫生许可证所需申报材料:
    1、
    生产经营场所地平面布局图一份,应标明比例尺(比例为1:100)、室内各功能房,基本要素(尺寸、名称、设施名称及个数),可自行手绘或用电脑绘制;
    2、生产经营场地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资格证明(董事会决议、章程或任命文件)一份;
    4、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一份:应标明方向、街道名称、生产经营场所所在位置与周围建筑、相邻单位的关系;
    5、法人或负责人培训证明;
    6、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说明,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样稿;
    7、产品或试产样品卫生检验报告(在区县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取得的当年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执行标准(含企业标准);
    8、企业卫生管理的组织和制度的资料;
    9、实验室设置情况(包括:实验室规模、仪器设备、实验人员资格证明)及可检测项目(每批次、每天的留校和检测指标、检测项目);
    10、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份:申请单位名称写明全称或法定简称,加盖公章(与营业执照申请单位名称一致,个人不盖章);
    单位地址、使用面积、卫生设施按实际情况填写详细,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一份:“项目类别”一栏填写新建、改建、扩建、还是续建,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12、食品的委托加工还需提交委托加工合同书和受委托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且受委托企业卫生许可证项目中应含有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同工艺的新产品;
    13、生产加工学生营养餐的企业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制定学生营养餐的依据及标准;
    (2)
    学生营养餐的合理营养配餐资料:学生营养餐的营养素、热量、蛋白质、脂肪、钙、铁、锌、视黄醇当量、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的设计计算资料;
    根据营养成分计算的配料资料,根据食物配料编制食谱;
    (3)合理烹调,防止营养素损失的措施;
    (4)保证学生营养餐卫生安全的管理措施及食品留样制度;
    (5)生产经营学生营养餐的送餐企业应提供企业标准,食品包装上应标明厂名、厂址、主要营养成分最低含量、装盒时间、食品时限;
    (6)营养工作人员资料(营养师资格证明);
    14、申请单位在工商管理局取得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或《工商营业执照》(或副本)复印件;
    15、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自行生产药品,也可以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药品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生产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应当签订委托协议和质量协议,并严格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药品委托生产质量协议指南,指导、监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受托生产企业履行药品质量保证义务。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委托生产;但是,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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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23: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