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法院的判决书是否一定要开庭宣读? 1、需要开庭宣判。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2、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二、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况 第一种是当事人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裁定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种是原来的判决,认定事实是清楚的,但是适用法律出现的错误,人民法院只要改变法律的适用就可以了,这种情况下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三种是原来的判决,严重违反了法定的程序,需要发回给法院重新审理的,这种情况下开庭审理也没有意义,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四种是当事人提出了新的上诉请求,但是,其请求明显是不成立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