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这个肯定要负相应的责任,碰到了警示锥直接报警赔偿就可以,不要直接走了,这属于逃逸,性质就变了,所以要诚实主动,本来责任也不大,照价赔偿就是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 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