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能退,不过是根据一些情况来定的,比如说如果不是购买者的原因,导致合同没有生效的,那卖方应该退回定金。 2、如果是购买者主观的原因导致合同没有生效的,那应该双方协商退多少。 3、如果是双方对房屋买卖协议不能达成一致,又没有签约的条件下,卖方就应该把定金还给买方。 4、如果不是双方的问题,而是房屋存在的客观原因导致协议没有签约的,那卖方应该把定金退给买方。 5、如果在协议签约前,双方有明确规定定金的事宜,那买方可以不退回定金。 6、如果合约已经生效,那就没有办法退回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