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时,之前做的业务业绩提成公司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离职后公司不支付提成工资,员工可与公司协商或申请仲裁。提成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单位有责任支付。部分公司规定离职后不支付提成,剥夺了员工权益,不公平。员工可与公司协商、工会协商或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另外,员工还可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但执法力度可能有限。 法律分析 正常离职公司不发提成的,员工可以与公司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提成工资系员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在员工已经完成工作的情况下,单位理应支付其提成工资,而有些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离职后,不再支付提成工资的规定实质上免除了自身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这样规定对于员工极不公平。辞职后公司不发员工提成,员工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或者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向国家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拓展延伸 离职后,如何维权未支付的业绩提成? 在面临未支付的业绩提成时,离职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业绩数据、合同、邮件等,以证明自己的业绩和提成要求。其次,与公司进行书面沟通,明确提出要求并附上相关证据。如果公司不予理睬,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维权途径。在法律程序中,可能需要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来解决争议。此外,与其他离职员工联合行动,共同维护权益,可能会增加维权的力量和成功的机会。最后,保持耐心和坚持,维权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和精力,但坚持下去,有望获得应有的业绩提成。 结语 离职后未支付的业绩提成,离职员工可采取以下步骤维护权益:收集相关证据,与公司书面沟通并附上证据,如公司不予理睬,可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法律维权途径,可能需要提起诉讼或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联合其他离职员工行动,共同维护权益,可能增加维权力量和成功机会。保持耐心和坚持,维权过程可能需要时间和精力,但坚持下去,有望获得应有的业绩提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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