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报建的具体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商品房报建证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单位和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用地和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没有该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其工程建筑也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3)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经过的程序。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没有开工证的建设项目均属违章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证的主管机关是市城市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证书由市开发办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 房屋报建手续如下: 1、用地手续,交地、场地平整,委托定桩,项目征地及建设用地预审,用地会审及政府征地批复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开工许可证,办理招标 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竣工验收,确权。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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