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庭通告会不会短信通知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法院开庭不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若是案件以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话,法院可能会以短信、电话、传真的形式通知当事人。一般来说,法院开庭一般不会通知家属,只需通知案件当事人,所以家属单独收到通知可能并不是真的。 短信收到法院开庭通知 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的法律文书,包括传票、通知、裁定、判决等都应该以书面的方式送达到本人,本人同意以其他方式送达的除外,找不到人的也应该以公告的方式(登报、法院公告)的方式送达,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所谓短信或者QQ信息都可能是诈骗信息,打电话来的也要查询到真实的法院电话后再打过去核实。 盗窃案会不会开庭 当然会开庭审理,决定是否有罪以及如何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醉驾公安局会不会通知?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 没有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院会发短信通知说被起诉了吗 法院不会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通知被起诉人。法院会通过送达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 法院传票送达方式包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委托及邮寄送达以及公告送达。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法院传票应载明受传唤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传唤的事由,到案的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事项。 通常情况下,法庭传票要求答辩人在指定期限内向法庭提交文件作出回应,或在部分民事案件中,该答辩人可以仅在法庭传票中指定的特定日期到庭参加法庭听证审理,同时答辩人也可选择对法庭传票不作任何回应,即任由法庭下达缺席判决,但其需要承担输掉该诉讼的风险。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综上所述,当收到法院的传票之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然后在指定时间出庭参与诉讼。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参与诉讼,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刑事案件开庭会通知家属吗 不会亲自通知家属,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庭审理前,人民法院应当进行下列工作:(一)确定审判长及合议庭组成人员;(二)开庭十日以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辩护人;(三)通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开庭五日以前提供证人、鉴定人名单,以及拟当庭出示的证据;申请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应当列明有关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四)开庭三日以前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五)开庭三日以前将传唤当事人的传票和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出庭的通知书送达;通知有关人员出庭,也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等能够确认对方收悉的方式;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涉众型犯罪案件,可以通过互联网公布相关文书,通知有关人员出庭;(六)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三日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上述工作情况应当记录在案。【辟谣】所有刑事案件都要拘留?真相:不是解析:不是所有案件都要拘留。有些可以取保候审,也可监视居住,甚至可以直接逮捕,拘留不是必经程序。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是怎样的?刑事案件的开庭程序为:1、庭审准备阶段,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2、法庭调查阶段;3、举证、质证阶段;4、法庭辩论阶段;5、最后陈述阶段。 该内容由 蓝潮永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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