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公司上班时受伤骨折? |
释义 | 工伤认定程序及赔偿项目。工伤发生后,单位应在30天内向社保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否则劳动者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社保部门申请。认定程序包括申请、调查和认定,一般在60天内完成。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残疾情况下还包括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单位未按时申请认定的,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 法律分析 在公司上班受伤骨折的,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程序 工伤认定程序如下: 1、申请,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申请认定,单位不提申请的,劳动者在一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工伤认定申请要准备相应的材料; 2、调查,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应当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一般于60日内作出认定,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结语 工伤认定程序简明概述:申请认定需在一个月内提出,单位未提申请的,劳动者可在一年内提出。接受申请后,劳动保障部门将进行调查核实。最终认定结果一般在60日内作出,并通知申请人和单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伤骨折的工伤职工可享受一系列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资、交通食宿费等。对于造成伤残的情况,还可获得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等。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治疗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还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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