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去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
释义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及申请方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书面形式包括信件、数据电文。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申请人可向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信息。申请内容不明确时,行政机关应指导并告知补正事项和期限。未补正申请视为放弃,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含本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第三十条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行政机关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答复期限自行政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拓展延伸 政府信息公开:获取透明政府的关键路径 政府信息公开是实现透明政府的重要途径。要获取透明政府的关键路径,首先,您可以访问政府相关网站或门户,如政府公开信息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其次,您可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便知晓相关权益和程序。此外,关注政府部门的新闻发布会、政府报告、公开会议等也是获取信息的途径。同时,您还可以参与公民监督、社会组织调查等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进程。综上所述,通过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了解法规、积极参与,可以为实现透明政府的目标贡献力量。 结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主体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以书面形式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补正申请内容,并在收到补正后开始答复期限。通过多渠道获取政府信息、了解法规、积极参与,可以为实现透明政府的目标贡献力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十九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一条 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八章 信息公开 第七十六条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不得公开。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