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烟台市蓬莱市女职工可以享受长达158天的产假,其中包括98天的法定产假和山东省额外的60天奖励产假。而女职工的配偶则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女职工在法定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而在奖励产假和陪产假期间,女职工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分析 烟台市蓬莱市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和山东省额外奖励产假60天,女职工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生育保险费的,法定产假期间女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奖励产假和陪产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法律依据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增加的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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