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刑资产拍卖会没有危险。所述刑事案件罚收房(法院拍卖)应是犯罪分子犯罪后经审理判决被法院没收的房产,如贪腐官员受贿所得的房产,判决作出后,房屋的原有物权则消灭,法院有权处置。 涉刑资产拍卖的流程: 1、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评估。被执行财产价格评估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评估报告需要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此评估价格持有异议,可向法院请求复议,而法院应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议; 2、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财产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对以物抵债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应作出强制拍卖被执行人财产的决定; 3、确定拍卖机构。对于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 4、进行公告展示。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5、收取保证金并开始拍卖。参加竞拍者必须按照法律交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从而取得竞拍资格。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6、确认拍卖结案。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拍卖结果确认后,法院应配合拍卖机构将拍卖标的交付买受人。拍卖的标的是动产的,由拍卖机构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是不动产或特定动产的,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财产的行为。 第二条 人民法院以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的,应当采取网络司法拍卖方式,但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者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