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度重庆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02元、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9850元。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家庭全部收入中,可用于支付生活费用的收入。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家庭全部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生活费收入。它包括居民家庭所有成员的工资、奖金、津贴、洗理费、书报费、交通补贴、价格补贴、独生子女费以及离、退休者收入、赡养赠送收入、出售财物收入等。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公式为: 1、可支配收入 = 工资性收入 + 经营净收入 + 财产净收入 + 转移净收入; 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居民家庭常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 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报告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0; 4、居民可支配收入是通过部分居民家庭的常年记账取得的。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一条 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烈士牺牲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倍。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