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民基本民主权利
释义
    公民基本民主权利:人格尊严;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批评和建议、申诉、控告或者检举以及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他。
    我国公民的基本民主权利有:
    1.公民的平等权。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4.公民的人身自由。
    5.公民的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赔偿权。
    6.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
    7.公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民主权利的具体内容包括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
    在现代民主和法治国家,民主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断丰富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拓展民主权利的范围,创新民主权利的实现形式,完善民主权利的保障制度,是当代世界各国政治发展、法治建设和人权保障中面临的共同任务。民主的精髓在于人民主权,主权在民的理论是近代西方民主理论的核心,而近现代民主权利观念源于人民主权学说。公民民主权利的内容是人民主权的具体表现,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是国家确认和践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必然要求。
    民主权利与人身权利完全不同,人身权利是以个人的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与经济无关的个人权利;而民主权利则是以民众的知情权、言论权、参与权、监督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众的公共权利为内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2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