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户口上添加曾用名必须符合当地派出所规定的条件,派出所不给你增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按规定添加曾用名必须带有关证件,证明手续去派出所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才可以添加,所以派出所不给你添加曾用名说明你不符合条件规定,没有任何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二)假报户口的; (三)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四)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五)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