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账户利息怎样结算 |
释义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利息结算方式如下: 1、计息周期为每年一次; 2、计息利率为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度基准利率加上相应的风险溢价。不同地区的基准利率和风险溢价可能有所不同,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 3、利息计算方式为简单利息计算法。即按照存款本金乘以利率计算利息,不考虑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因素; 4、每月对账户余额进行结算,将利息累计到账户余额中。 个人公积金开通条件: 1、具有劳动关系的个人:包括具有正式工作的在职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等; 2、年龄在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公积金开通手续; 3、具有稳定居住地的个人:公积金是以个人住房为目的而设立的,因此在开通公积金前需要提供稳定的居住地证明。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单位对于个人公积金开通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劳动合同或者社保证明、住房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以下统称违禁物品)查堵、人员和车辆进出站安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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