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
释义 | 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与法律依据。工伤中的陪护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的不同等级进行计算,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与依据与工伤中陪护费相似,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法律分析 一、工伤中陪护费是如何计算的 1、工伤中陪护费的计算: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二、工伤护理费怎么计算 1、工伤的护理费的算法:如果职工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如果是部分不能自理的,则按30%的比例来算。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结语 工伤中的护理费计算方式包括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分别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和30%进行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而工伤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程度,分别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护理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诉、控告之日起三十日以内作出处理决定,书面回复申诉人、控告人。发现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纠正。 (二)受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九节 辨 认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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